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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合法化孕期6个月内的堕胎

经过结果为5票赞成、4票反对的投票,哥伦比亚宪法法院批准孕期6个月或24周内堕胎行为的去刑事化。

在高等法院举行特别会议的建筑外,反堕胎集会举着“无辜者的沉默”标语,女权主义团体也有抗议活动。

有位投下赞成票的法官取代了之前的阿莱简多·利纳雷斯(Alejando Linares)法官,因为后者在进行辩论之前就公开表示支持堕胎,于是被取消与会资格。

哥伦比亚在2006年通过了有限制的堕胎,理由为对母体生命有危险、性虐待或即将出生的孩子存在畸形等是可以堕胎的。

反堕胎人士的反应

哥伦比亚“生命联盟”(United for Life)平台和数个反堕胎的组织在宪法法院外围进行集会,要求不在该国批准孕期内及无限制堕胎。

参议员、哥伦比亚总统候选人约翰·米尔顿·罗德里格斯(John Milton Rodríguez)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将五位法官作出“赞成谋杀6个月以下无助未出生儿童”的决定描述为“一种耻辱”。

他补充说:“我们将动用一切必要法律手段,继续捍卫生命。”

与此同时,基督教组织哥伦比亚青年使命团(Youth With A Mission)在Instagram发布一则图片,称“堕胎在哥伦比亚依旧是一种犯罪”。

哥伦比亚青年使命团强调:“如过去所做的一样,宪法法院越权了,允许直至24周(妊娠6个月)内的不受惩罚堕胎。它背弃了最无助的人,但我们永不会离开他们。”


源自Evangelical 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