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天-欣然活在律法中

-欣然活在律法中-

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了吗?断乎不是!(罗马书6:15)

主耶稣希望律法中所写的能够籍着祂的圣灵活化在你的心思意念中。

当主耶稣说,“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3)又说,“无论何人废掉这戒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里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戒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里要称为大的。因为我要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1-20)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呢?

主耶稣继续说,“律法说不可以杀人,谁杀人就会陷入审判的危险。但我说,如果你在心中无缘无故地对你的弟兄存有怒气,你同样也要面临审判的危险.”

他还说,“你们还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但是,我要对你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和她凡奸淫了.”(马太福音5:19-22,27-28)

主耶稣曾经非常明确地指出,他寻求的公义远远超过了那些法利赛人夸口信守律法能达到的公义。主耶稣向我们显明,凭个人努力追求而得的公义是无法与他所赐在公义中活出的荣耀生命相提并论的,因为曾经刻在石板上的律法,如今已籍着圣灵刻在你的心版上了。

你通过使徒保罗的生命就能清楚地知道,一个曾经伏在律法之下的法利赛人,单就律法而言,他是无可指责的。但当保罗认识了耶稣基督这个无价至宝的时候,他视万有都为有损的,为粪土抛弃了。(腓立比书3:5-8)

今天,我祷告你的心能安歇在耶稣里面,因你的生命要开始活在主耶稣与天父共有的公义中;愿你享受神生命的话语活化在你的心思意念中,保守你远离罪恶。(彼得后书1:4)

从此以后,你不再需要去感受从失败而来可怕的痛苦,也不必再遭受律法的谴责,因为耶稣所赐的生命是既没有罪恶,又没有失败的生命。你籍着他的生命活在你的里面,会欣然去遵行律法,因为律法本是他的生命在你里面的见证,也让你觉得自己非常讨神的喜悦。

 

请祷告:天父,我敬拜你,因为你将恩典这个无与伦比的礼物,通过耶稣在我里面的生命赐给了我。我感谢您,我不管何时阅读律法或预言的时候,这些字句都把您那令人赞叹的属天的、圣洁的、无罪的生命显明在我心中。

奉耶稣的名求,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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