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天-神的公义是我的主人

-神的公义是我的主人-

难道我们要因信而废掉律法吗?断乎不是!恰恰相反,我们是要建立律法。(罗马书3:31)

 

是罪让我们质疑是否要遵行律法。因为人性里面的罪使人不能够,也永远不会遵守律法。律法是属灵的,而罪是属于肉体的,属鬼魔的。那些里面还没有耶稣的生命的人,常常会觉得自己受到律法的谴责,因为律法暴露了他们里面的罪性。但你应接受了主耶稣与天父合一的生命,他的义就会来护卫你的心灵和头脑。罪就不再是你的主人,你也不再活在律法之下任凭罪来奴役你,不再有羞愧、惧怕和被定罪。当耶稣的生命进入你心的时候,罪在你身上的权柄就会被打破。

你受洗后就会成为耶稣基督的一部分。籍着耶稣的死,你身上罪性的能力就被破碎了,你那恋慕罪的“老我”也与他一同被埋葬。籍着耶稣的复活升天,从水中受洗出来的你,也被他赐给了如他一样的奇妙、无罪的生命。现在的你不必再害怕你的旧主人——罪,因为你已经从罪中脱离获得完全的自由!神子所释放的,是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6)!

过去在你里面的那些邪恶的欲望,如今它们和主耶稣一同被钉在十字架上了!你身上恋慕罪的部分也已被破碎了,损伤了,因此,你那恋慕罪的身体不再受罪的控制了,你也不再是罪的奴隶了。耶稣基督代替你成为了罪的式样,他亲自背负起了你所有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他是因为我们众人的罪而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如今主耶稣因着神的力量活着,并将他的生命显明在你里面。

因此,请大声说,“感谢您,主耶稣!罪不再是我的主人了。你的公义成为了我的主人,并且,我看见你的生命正在我里面结出果子来!”(罗马书6:18)

之所以说你不再活在律法下面,是因为你籍着耶稣和天父生命的力量,使律法在你的里面已经得到了完全。(罗马书8:4)

请祷告:天父,您永活的话语,耶稣基督,如今活在我的心思意念里,使我愿意并且有能力蒙你悦纳。我以你的话语为乐,我活着就是要讨您喜悦。

奉耶稣的名求,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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