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热爱读书的男孩
1820年,李文斯顿进入布兰第里小学就读。
1823年,由于经济不景气,父亲的茶叶生意受到影响。
同年,李文斯顿与父亲和哥哥都到镇上的棉纱厂工作。
兄弟两下班后,再去念小学的夜校,直到晚上10点钟才能回家。
隔天,他们两必须6点钟起床,准备去棉纱厂工作。
李文斯顿第一个星期的薪水是5先令。
他给母亲一半的薪水,另一半的薪水则用来买陆第曼所著的简易词典《拉丁文初阶》。
这是一件非常特殊的事,一个10岁的孩子,将他辛苦赚来的第一笔钱,不是拿去吃喝,或买心爱的玩具,而是买一本词典。
一个孩子以后能不能作大事,从他小时候用钱的方式和选择,便可略知一二。
热爱读书的李文斯顿珍惜和善用每一个吸取知识的机会。
他的工作是纺纱机的操作员,他把学校课本打开,插在纺纱起重机的架子上,每当他经过这个起重机,就在课本旁边读几段的内容。
就在纺织机的轰隆声中,他学习了课本的功课。
他的同事见到他那般勤劳地工作与读书,便给他取个外号叫“驴子”。
除了学校课本之外,李文斯顿也在起重机旁读了不少课外书,例如他读了罗马诗人贺拉斯(Horace,公元前65—公元8)文集、卡尔佩珀(另译“卡拉培尔”),所著的《草本植物》、苏格兰史和整本的新约圣经等,甚至还背下了旧约圣经最多节的诗篇119篇。
关于此事,菲斯克指出,李文斯顿在9岁时就能背出整篇诗篇119篇(且在整篇的176节中仅背错5个字),所以获得他的主日学老师所赠送的新约圣经为奖励。
(4)为神尽责的老师
在布兰第里教会里,有一位影响李文斯顿一生的人,他就是李文斯顿的主日学老师大卫•托马斯(另译“汤玛斯”)。
李文斯顿晚年时,常提及托马斯对他的劝勉:
“如果你的信仰只是为了追求突发式的感动或神迹,试探与引诱将迟早会追上你的。
反之,如果你把每天所该尽的职责,都交托在上帝的手中,并且学习在这些事情上与上帝同行,你的信仰会更扎根于真实生命中。
成为一个基督徒是成为一个踏实的人,他亲手所做的,永远比他嘴巴所讲的更多。
真实的信仰是上帝使人成为真实的人,每天安静、确实的去做他该做的事情。
这正如耶稣基督所说的:‘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
’(太7:20)”
过后托马斯患病,自知即将离世,在去世的那一天,他把主日学所有学生包括利文斯通,都召集到他的床边,为每一个学生提名祷告,将他们一一交在神手中后,才安然离世。